報稅季將至 長照扣除額提高
11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5月1日至6月1日,4月28日起開放查詢。由於5月1日適逢勞動節,臨櫃辦理將自5月4日開始。
今年長照特別扣除額已由原本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若民眾以聘僱外籍看護為由提出申請,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不過,若被看護者為健康長者且沒有失能情形,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2026/04/24
報稅季提醒|長照特別扣除額
聘僱外籍看護可申請,但健康無失能長者不適用
11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5月1日至6月1日,4月28日起開放查詢。由於5月1日適逢勞動節,臨櫃辦理將自5月4日開始。
今年長照特別扣除額已由原本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若民眾以聘僱外籍看護為由提出申請,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不過,若被看護者為健康長者且沒有失能情形,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所得稅法第17條已於去年修正,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資格,即可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
符合資格者,每人每年可扣除18萬元,但仍須注意是否受到所得稅法排富條款限制。
衛福部先前說明,若長者身體健康、沒有失能情形,即使年滿一定年齡,也無法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申請者必須符合衛福部公告的「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且未被排富條款排除。
因此,並非所有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都能申請,仍需依照被看護者的實際資格條件認定。
符合藍領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規定,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看護者。但不包含單純以80歲以上免評方式申請者。
符合長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並實際使用相關長照服務者。
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團體家屋等機構,且於課稅年度入住達90天者。
依長照司規定,若民眾是依藍領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實際聘僱外籍看護,申請長照特別扣除額時,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
因此,申報前應確認聘僱許可是否仍在有效期間內,並妥善備妥相關文件,以免影響扣除額適用。
藍領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包含多種情形,例如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有照護需求、持續使用長照服務6個月以上,或經醫師診斷符合公告病症或病況等。
其中也包括近年開放的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以及勞動部陸續納入的癌症病症、輕度以上失智症等對象。
不過,若是健康長者,僅以80歲以上免評方式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因不屬於藍領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範圍,無法申請長照特別扣除額。
| 情況 | 是否可申請 | 說明 |
|---|---|---|
| 符合長照身心失能資格 | 可申請 | 每人每年可扣除18萬元 |
| 依規定聘僱外籍看護 | 可申請 | 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聘僱許可 |
| 健康長者,無失能情形 | 不可申請 | 未符合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資格 |
| 僅以80歲以上免評方式申請外看 | 不可申請 | 不屬於可適用長照扣除額範圍 |
| 70歲以上癌症相關新制案件 | 原則可申請 | 須符合公告病症或病況資格 |
根據就安基金管理會紀錄,去年8月起因就服法修正後新增的資格案件,每月約增加3千餘件,推估至去年底總數約達1.5萬至1.6萬件。
另依新制申請的70歲以上癌症相關案件約近2,400件,屬於可申請長照特別扣除額的範圍。民眾申報前仍應確認是否符合公告資格與相關文件要求。
長照特別扣除額雖已提高至18萬元,但申請重點在於被照顧者是否符合「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若只是健康長者,或僅以80歲以上免評方式聘僱外籍看護,並不能適用此項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