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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勞動部擬修法「雇主全額買單」:是終結移工逃逸,還是把台灣雇主當提款機?

勞動部擬修法「雇主全額買單」:是終結移工逃逸,還是把台灣雇主當提款機

最近,勞動部透過媒體頻頻放話即將修法,打算強制要求 「台灣雇主必須全額支付外籍勞工在海外的招募及訓練費用」。 政府給出了一個聽似悲情的理由:因為移工在母國背負龐大債務,來台後為了還債「不得不」逃跑。

但,這真的是事實嗎?還是政府為了掩蓋管理無能,而一廂情願地將雇主推上火線? 我們從以下五個殘酷的現實來扒開這項政策的荒謬:

一、漠視全球市場機制,為何只拿台灣雇主開刀?

放眼全球勞力輸出大國——印度(輸出逾千萬人)、菲律賓(每年逾百萬人),再到泰國、越南、印尼、緬甸、寮國、柬埔寨、尼泊爾、孟加拉、斯里蘭卡等國,這些勞力輸出國的移工到世界各地打工, 「沒有一個工人是不需要自行支付海外招募或訓練費用的」

出國工作是一種追求高薪的投資,這是全球皆然的市場機制。日、韓、歐美、以色列、香港、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甚至馬來西亞及泰國都大量引進移工,都未曾聽聞政府強迫其國家的雇主必須替移工結清海外招募及訓練費用。 台灣政府憑什麼慷雇主之慨,強迫我們國家的雇主必須獨自吞下這筆帳?

二、把雇主當「提款機」,政府收的人頭稅又花去了哪裡?

台灣雇主真的剝削移工了嗎?事實上,雇主的負擔早已無比沉重:

  • 薪資平權: 每月除了支付移工與本國籍勞工相同的基本工資(近 3 萬元),且供吃供住。
  • 各項規費: 負擔勞健保,還要額外繳納昂貴的 「就業安定費」 (每人每月 2,000 元起跳,甚至高達上萬元)。

政府痛批仲介每月收 1,500 到 1,800 元 的服務費是「剝削」,但政府自己每月向雇主雷打不動抽取的 「就業安定費」,卻只有漲價、從未跌價! 這些每年高達數百億的錢到底花去哪了? 外勞的防逃機制做好了嗎?如果仲介收費叫剝削,那政府對雇主的予取予求,難道不是另一種剝削?

三、無視跨國供需,強逼雇主吞下「無底洞」

能吸引移工離鄉背井,是因為台灣的薪資往往是他們母國的 5 到 10 倍 (在母國月薪可能不到 3,000 元,來台加上加班費與福利,實質獲利可達 4、5 萬元以上)。 因為有著十倍以上的薪資誘因,他們才自願支付招募費,交由當地仲介進行遴選與媒合。

每個國家的招募成本截然不同(例如越南最高、菲律賓較低)。台灣政府有什麼通天本領,去跨國訂定、限制他國仲介的收費標準? 一旦強制雇主買單,只會任由國外黑心仲介漫天喊價,把台灣雇主當成待宰的肥羊。

四、逃跑的真相是「黑工暴利」,絕非「招募負債」!

這是政策最荒唐的盲點:免除招募費用,移工就不會跑了嗎? 錯了,只會跑得更肆無忌憚!

台灣目前高達 9 萬多名 逃逸移工,真正的原因是台灣並未常態性開放各行各業引進外籍勞工,導致民間各地充滿了「打黑工」的機會。 黑工的薪水是合法勞力的 3 到 5 倍

台灣早已淪為外勞界口耳相傳的 「逃逸天堂」: 逃逸無罪、抓到沒事、等賺飽了再投案,甚至台灣政府還會出機票送你回家。如今,如果連來台灣的機票、招募費都不用付,等於政府大開方便之門,讓移工「零成本」大搖大擺來到台灣,然後轉頭就跑去賺黑市暴利。 這不是解決問題,這是製造更大的災難。

五、只有要求沒有保障:誰來保護台灣雇主?

我們來看看現在已經實施 RBA(責任商業聯盟)零付費規範的移工: 費用全由台灣雇主出了,結果呢?照樣跑!

如果這項修法通過,移工大剌剌進到台灣,做一兩天、一兩個月,一句「我不喜歡這份工作」要求轉換雇主,甚至直接逃跑,請問:

  • 雇主先墊付的龐大海外費用,找誰求償?
  • 政府對台灣雇主的權益,提出了什麼保障機制?完全沒有!

結語:別讓台灣淪為國際笑柄的「盤子」

我們支持保障移工人權,但絕不接受昧著良心、一廂情願的惡法。把「防堵逃逸」的責任與成本全部推給雇主,不僅治標不治本,更會讓外籍勞工看破手腳—— 他們不會感謝台灣政府,只會笑台灣政府是個「盤子」。

呼籲勞動部正視 「黑市高薪誘因」「查緝嚇阻力不足」 的根本問題,別再拿無辜的合法雇主開刀!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 黃杲傑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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