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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製造業加薪本勞移工增額新制上路 Extra 轉換、特登適用?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 年2 月5 日報導】勞動部5 日舉辦「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線上說明會,針對製造業加薪本勞增加移工額度,可透過增加最低薪全時勞工增額10%;特登工廠試辦計畫也適用,但必須以經濟部額度為限。

勞動部官員說明,製造業替投保薪資等級最低的本國基層全時勞工加薪2 千元,可採1:1 比例取得移工招募名額(境內承接或海外引進不限),最高不得超過事業單位投保人數10%,每名移工就安費2 千元。製造業藍領移工(包括3K5 級+Extra+國內承接增額5%+加薪新制)上限從過去40%提高為45%,專技白領、移工及外國技術人力合計則不得超過50%。

藍領上限45% 加白領、外技最高50% 

以勞保人數為百人的公司為例,若移工名額總計38 人,聘僱外國技術人力5 人, 專技白領3 人。加薪移工增額最多10 人; 藍領移工上限為45 人,減去目前已有38 名移工,餘7 個名額;進一步計算專技、移工、外技總額上限為50 人,減去現有人數46 人,則僅剩4 個名額,算出3 個額度天花板之後,取最小值就是可以透過加薪增額申請的名額,以此案例來說就是4 名。

製造業加薪本勞增加移工名額的申請流程,與限制基本上相同,首先取得求才證明,接續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後,備齊相關資料以及規劃本勞加薪名冊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核發招募許可當月或次月申請調整

待取得招募許可函後,確實替本國勞工加薪2 千元並向勞保局申請調整薪資投保級距(至少提高一級,若為第一級最低工資者則加薪後至少會提高2 級),然後才進一步申請入國引進及辦理入國手續,接續申請聘僱許可。

舉例而言,若於4 月25 日申請招募許可, 本勞薪資變動計算的基準月為申請日前2 個月,即2 月,若招募許可函於5 月4 日核發,則應於當月或次月提出申請調整投保薪資(即最慢6 月),那麼投保薪資異動才會在6 月或7 月生效(檢核變動月)。

另外因新制規定必須替最低薪資本勞加薪,如百人公司若欲申請最多10 人的上限名額,其勞保薪資等級第一級的本國員工僅有5 人,則需先替這5 名本勞加薪,然後再從第2 級的本勞挑選5 人加薪。

Extra 制移工轉出可以加薪增額承接

官員也說明,特定工廠也可適用加薪增額新制,但須合併計算在目前特定工廠試辦的6 千人名額內;若透過加薪取得增額聘僱移工3 年期滿續聘,必須再替最低薪的本勞加薪,不需要是首次加薪的同一名本勞。另外如果先前已經取得Extra 名額,是無法取消或轉化為加薪增額的名額,但若依Extra 制聘僱的移工轉出後,可以加薪增額名額承接(自轉自接)。

若加薪的本勞離職,必須通報勞動部,以資料異動方式提供新的加薪本勞資料修正名冊;將來也會修正查核規定將加薪增聘的移工納入查核,除了需要注意全部藍領移工、外國人的聘僱名額天花板,原則上就是以10%為限、加薪人數1:1 來看,與既有的3K5 級制+Extra 分開計算,加薪本勞查核方式尚在微調,後續會公布。

除額度天花板外 查核分項計算

官員也強調,加薪方案與Extra 制目的不同,若有雇主因申請Extra 名額已達45%或50%的額度天花板,無法足額進用加薪方案的額度,必須有空的Extra 名額,在承諾本國勞工加薪、總員額未變情況下,才可減還Extra 名額、轉換。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針對加薪申請,若投保薪資等級不同原則上採分次申請。針對自轉自接廢聘等相關疑問,必須符合有名額、前一個聘僱許可廢除,透過三方合意(前雇主、承接雇主、移工)可做到。